# C106021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縣定古蹟新埔范氏家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案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6/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黃天浩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 7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4.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6
機關代碼 3.76.44.29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6
傳真號碼 (03)5517107
電子郵件信箱 hungyang@hch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67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3 10:30
開標時間 106/03/23 11: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後30日內提出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營業服務項目與本案工作內容符合之學術機構、事務所。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 本案為縣定古蹟,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規定,計畫主持人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三、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或依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備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文件: 1.具建築師資格者:需檢附建築師執照、開業影本、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及相關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之佐證文件。 2.具大專院校教師或相當資格者:經教育部核頒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相關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之佐證文件。 (四)其它應繳交文件如投標須知第六十點規定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之印花稅,廠商得標後請以本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屬偏遠地區,始得就近到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票黏貼繳納或以繳款書進行繳納。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如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3 10: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29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6
機關代碼
3.76.44.29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人
顏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6
傳真號碼
(03)5517107
電子郵件信箱
hungyang@hch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67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3 10:30
開標時間
106/03/23 11: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後30日內提出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營業服務項目與本案工作內容符合之學術機構、事務所。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 本案為縣定古蹟,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規定,計畫主持人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三、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或依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備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文件: 1.具建築師資格者:需檢附建築師執照、開業影本、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及相關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之佐證文件。 2.具大專院校教師或相當資格者:經教育部核頒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相關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之佐證文件。 (四)其它應繳交文件如投標須知第六十點規定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之印花稅,廠商得標後請以本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屬偏遠地區,始得就近到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票黏貼繳納或以繳款書進行繳納。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如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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