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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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內容:場館相關工程,2.期間:105年至106年,3.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標餘款加計畫剩餘款,最終計畫經費不超過新台幣5000萬元。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福興東路一段1號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4種資格組合之一:
A.乙級綜合營造業與甲級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B.乙級綜合營造業與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C.室內裝修業與甲級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D.室內裝修業與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擇一檢附。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
(5)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三次招標: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修改為:
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4種資格組合之一:
A.乙級綜合營造業與甲級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B.乙級綜合營造業與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C.室內裝修業與甲級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D.室內裝修業與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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