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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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壹拾陸萬參仟捌佰元整(新臺幣163,8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更正資訊如下:
(一) 更正「需求說明書」第參、4.原文字載為「具備1個(含)以上1GbE及1個(含)以上2.5GbE RJ-45網路埠並支援LACP,且至少1個(含)以上的網路埠可支援乙太網路供電(PoE)以符合IEEE 802.3af/at標準。」,更正為「具備2.5GbE(WAN)1個(含)以上RJ-45網路埠並支援LACP,且至少1個(含)以上的網路埠可支援乙太網路供電(PoE)以符合IEEE 802.3af/at標準。」,更正文件名稱以「115005 - 07. 需求說明書0804修正版」為準。
(二) 更正「投標須知」第27點及第81點,開標時間原訂「民國115年8月11日上午10時00分」,修正為「民國115年8月18日上午10 時00分」。投標文件原訂須於「115年8月10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修正為「115年8月17日17時00分前」。更正後以「115005 - 00.投標須知含法律責任及切結書1_0804修正版」為準。
(三) 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7.27修正投標須知範本之切結書1及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併此更正投標須知中切結書1,更正後以「115005 - 00.投標須知含法律責任及切結書1_0804修正版」為準。
(四)更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民國115年8月17日下午5時00分止。更正後以「115005 - 04.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0804修正版」為準。
(五)更正外標封,截止收件時間:民國115 年8月17日17時00分止,更正後以「115005 - 05. 外標封(不分段開標用)0804修正版」為準。
(六)招標公告部分,截止投標修正為115/8/17 17:00,開標時間修正為115/8/18 10:00。
(七)本次更正涉及招標文件版本異動,更正前如已領標之廠商,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最新版招標文件,無須重新付費領標。投標時請務必使用最新版文件,避免沿用舊版導致投標無效。
二、本案辦理評選會議日期以開標日公告時間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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