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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視106年度經費預算實際編列之情形,於民國106年12月31日前保留擴充金額21萬元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採一次全部交貨,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5街19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
3.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4.納稅證明。
5.委託代理授權書(於負責人親自到場議價時免附)。
6.押標金繳納憑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依據新竹縣政府105.9.19府財稅酒字第1050145513號函,得標廠商應繳交之印花應以本府稅捐稽徵局或所轄竹東分局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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