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_2
3.76.44.56 新竹縣橫山鄉公所
補助機關_3
3.76.44.58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採電子領標,洽領免費,於本局上班時間(08:00-17:00)洽領或郵購,郵購需自備回郵及信封(所需郵資約60元)。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5月27日止(以正式演習時間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與採購標的相關依法得承作之行業,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各1份(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有關規格問題,請洽業務單位承辦人災管科蕭銘輝先生(分機308)。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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