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25 已截止

115年警輛維修及保養勞務採購案建立合格廠商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公告日:114/10/28 截止日:114/1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1/2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44.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陳瑞明
聯絡電話 (03)5513449
機關代碼 3.76.44.18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聯絡人 陳瑞明
聯絡電話 (03)5513449
傳真號碼 (03)5531431
電子郵件信箱 n54242@hchpb.gov.tw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8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6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訂定審查時間,由本局承辦會同各分局承辦共同審查
其他:名單之有效期限 審查確定之日起3年
其他: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但於名單有效期間得隨時接受廠商 資格審查之請求,本局得逐年檢討並修正名單。 [名單展期續]: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其他: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警汽、機(含型重型機)各式零組件材料更新維修及保養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送達地址(信箱):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收發室)。 [後續邀標決標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維修輛型式數量]:偵防、巡邏、警備、機車等4種,預估維修數量汽車224輛、機車693輛。 (一)、截投標或截收件,該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後勤科)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採購法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18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陳瑞明
聯絡電話
(03)5513449
機關代碼
3.76.44.18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聯絡人
陳瑞明
聯絡電話
(03)5513449
傳真號碼
(03)5531431
電子郵件信箱
n54242@hchpb.gov.tw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8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6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訂定審查時間,由本局承辦會同各分局承辦共同審查
其他:名單之有效期限
審查確定之日起3年
其他: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但於名單有效期間得隨時接受廠商 資格審查之請求,本局得逐年檢討並修正名單。 [名單展期續]: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其他: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警汽、機(含型重型機)各式零組件材料更新維修及保養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送達地址(信箱):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收發室)。 [後續邀標決標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維修輛型式數量]:偵防、巡邏、警備、機車等4種,預估維修數量汽車224輛、機車693輛。 (一)、截投標或截收件,該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後勤科)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採購法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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