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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87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後2年內增購不逾5000萬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05,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520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獨立投標之廠商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同時具有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及乙等以上電器承裝業設立登記證明者;如投標廠商僅符合上列行業部分資格者,應於投標時檢附符合其餘資格分包廠商證明代之。
2.共同投標之廠商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乙等以上電器承裝業,上列3種行業廠商結合共同投標,或上列部分行業廠商結合共同投標並檢附符合其餘資格分包廠商證明。
(二)全部分包及共同投標廠商本年度有效之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全部分包及共同投標廠商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年(期)報稅之繳稅證明。
(四)全部分包及共同投標廠商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檢討工項單價後重新招標,本案設計圖、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等招標規範文件,如因欠缺標示材料及施工規格、特性、尺寸、數量等文字符號規範者,投標廠商於得標後應配合機關依據契約規定,將相關履約項目按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比例刪減相關項目契約金額,續依修正後規範配合辦理議價。
2、預付款800萬元。
3、每月估驗計價。
4、工程會及營建署公告優良廠商減免50%押標金(200萬元減免100萬元)、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減免500萬元)、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減免1.5%)。
5、決標後30日內,中央補助款撥入主辦機關公庫金額,併計縣庫結餘可支付金額逾3,800萬元,工程進度逾40%後30日內,中央補助款併計縣庫結餘可支付金額逾決標金額60%,付款迅速。
6、一次拆除地下1層地上3層鋼筋混凝土建物約3877m2,新建地下1層地上5層鋼筋混凝土建築樓地板面積約4926m2。
7、履約工期為520日曆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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