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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年契約金額用罄,本局保留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金額加總決標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107年度本局得於預算金額200萬元額度內,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後續擴充1年。另契約期滿未完成下一年度尿液檢驗發包,得於40萬元額度內,依原契約單價、條件由原得標廠商續提供服務至新得標廠商銜接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繳納營業稅證明。
3.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行政院衛生署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並領有檢測委驗項目之核可證書者。
6.現有(配有攝氏4℃保存設備)運送尿液檢體專用車輛,並應檢附車籍資料及配有攝氏4℃保存設備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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