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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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其擴充採購項目為精進防汛資源管理系統、精進防汛儀表板智慧決策功能及資訊整合平台維護,所需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萬元,擴充期限為原契約有效期加2年為原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維護工項品質,防範廠商未依約履行致機關受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合格證件之公司行號、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且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係更正招標文件「投標專用封面」之截止投標時間為115年4月23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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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其他
1.倘年度預算遭議會刪減,本案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經費調減,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
2.招標文件可於公告期間至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行政科)閱覽。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投標專用信箱。
5.評選時間:資格標開標時投標廠商得不派員與會,唯需主動聯繫機關,本案辦理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若機關已於資格標關標時宣告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機關得不另行通知未到場之投標廠商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
6.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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