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SL113055 已決標公告

「宜蘭縣溪洲排水治理工程—溪洲抽水站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宜蘭縣政府 決標日:113/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桔源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908,650
原始預算
$ 14,795,750
底價金額
$ 13,908,6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水利工程科-林英爵
聯絡電話 (03)9251000#8026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水利資源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水利工程科-林英爵
聯絡電話 (03)9251000#8026
傳真號碼 (03)9254551
電子郵件信箱 tetaatstar@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增購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由機關視財源及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由原廠商辦理,其工作項目、範圍、履約期限及服務費用依需求另行議定,保留後續擴充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4,795,7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6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95日曆天,詳契約書第七條及招標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需具備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2.本案經費114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議會(或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書面資料可至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工程科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專用信箱,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契約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宜蘭縣政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6.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水利工程科-林英爵
聯絡電話
(03)9251000#8026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水利資源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水利工程科-林英爵
聯絡電話
(03)9251000#8026
傳真號碼
(03)9254551
電子郵件信箱
tetaatstar@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增購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由機關視財源及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由原廠商辦理,其工作項目、範圍、履約期限及服務費用依需求另行議定,保留後續擴充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4,795,7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6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95日曆天,詳契約書第七條及招標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需具備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2.本案經費114年度及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議會(或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書面資料可至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工程科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專用信箱,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契約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宜蘭縣政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6.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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