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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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經費籌編及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限為決標日起2年內,擴充金額950萬元,按原契約工作內容逕行與廠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本招標案俟本府預算通過後再予辦理決標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逕購: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3.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親領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0元整 。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行政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投標標單請以單一分區預算金額475萬為投標總價上限。
決標方式:
1.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決標予二家廠商,契約範圍分蘭陽溪以北、蘭陽溪以南2區執行。
2.投標廠商之標價如低或平於底價且為最低標價者,可為決標對象,並優先選擇區域(蘭陽溪以南或蘭陽溪以北),另依標價低者依序徵詢其他廠商是否減價,願依最低標價格承做者,得列為另一決標對象,第2名則選擇另一區域;如無其他廠商願依最低標價格承做時,則該區重新辦理招標事宜,且已決標區域承攬廠商不得再參與投標。
3.各區域之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475萬,履約金額依災害實際發生地點調整,不受個別契約金額限制,惟2區履約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採購金額。
4.如110年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完成,將先行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辦理決標及簽約事宜。
更公告說明:
價格文件漏附,特此補正登載,本次更正不延長等標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7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