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n9324@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前30日內或預算金額執行超過90%時,本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及經費狀況保留執行後續擴充之決定權擴充額度2,200萬元,契約工作內容費用,另行與廠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水利資源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辦理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進行開竣工,且由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辦理搶修及復建工作,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本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或因應本採購案後續接續新案未能於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順延至新標案決標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無政府採購法103條之情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逕購: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100元整 。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行政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水利資源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廠商依低於底價之最低標廠商優先擇定承攬區域(溪北、溪南),若最低標A廠商不在現場,由次低標B廠商優先擇定承攬區域,如A、B兩家廠商均不在現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之,另依標價順序,依序詢及廠商願以最低標價承攬另一區者為另一決標對象,若均無廠商願以最低價標價承攬者,機關得以低於底價之次低標廠商之標價為另一區域之決標廠商;若最低標及次低標標價差距10%以上,機關得另案辦理公開招標(開標結果如有兩家以上廠商得標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0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