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401491@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兩年內保留後續擴充金額650萬元,擴充內容為羅東火車站至羅東轉運站人行連通設施空間設計委託服務等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於契約簽訂日起生效,即開始執行全部工作至本契約驗收合格止(150日曆天,各分段進度詳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應為「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所稱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
2. 投標之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其登記證之營業範圍科別應含有「土木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且其技師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應為「土木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如為技師事務所者,其技師執業執照之科別應為「土木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
3.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內含有景觀工程設計者)。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公共運輸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交通處』投標專用
信箱。
更正公告說明:
增列投標廠商資格:景觀專業技術廠商,並抽換相關招標文件。另延長等標期至114年7月17日。
更正公告說明(二):
修正契約稿內容之應辦事項,詳如掃描檔附件。本次更正除抽換契約稿外並延長等標期至114年7月2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