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yutzu@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3年內預留後續擴充金額1,000萬元,擴充內容為視後續需求增建及變更之設計監造等相關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詳公告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電子檔工本費: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規劃設計為180天)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須經政府登記開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逕購: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號誌及停車管理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交通處』投標專用信箱。
4.本案服務費用19,898,450元係以建造費用345,354,800元。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2類)之100%估算。
5.本案預算編列倘未完成法定程序,則以減作方式辦理。
◎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更正公告說明:
1.履約期限更正: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變更為「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8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A.「規劃階段」經甲方審查通過,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於收到通知日起30天內完成「基本設計」階段工作,並檢送成果向甲方簡報。B.「基本設計成果」 經甲方審查通過,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於收到通知日起60天內完成「細部設計」階段工作,並檢送成果向甲方簡報。」
2.工作項目減做:減作契約第2條附件1中二、(四)其他:(4)各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說明書、報告書之編製及送審。(5)水土保持計畫之辦理及送審。
3.延長等標期3天,投標期限至108年6月27日17:00止;另抽換契約稿。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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