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PO112033 已決標公告

宜蘭縣宜蘭轉運站出租經營案

宜蘭縣政府 決標日:112/07/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客停車場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8,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48,000,000
決標折數
10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冠儀
聯絡電話 (03)9251000#3816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冠儀
聯絡電話 (03)9251000#3816
傳真號碼 (03)9253771
電子郵件信箱 lki0817@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簽訂合約後5年內。 (二)此工作本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由廠商承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09:4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宜蘭縣政府111年10月17日府交運字第1110161646號函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性質業務單位已有前例,考量業務內容性質與契約適用性後,由業務單位決定沿用前例之範本格式。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停車場經營業,並無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有營運管理「國道客運轉運站」、「國道服務區」或「交通運輸場站」經驗之一般行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國道客運轉運站」、「國道服務區」或「交通運輸場站」之營運管理契約或得標之決標公告等相關營運管理經驗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逕購: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本案採公開招標最高標且公開底價:新臺幣4,800萬元整。 2.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公共運輸科閱覽。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交通處』投標專用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冠儀
聯絡電話
(03)9251000#3816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冠儀
聯絡電話
(03)9251000#3816
傳真號碼
(03)9253771
電子郵件信箱
lki0817@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簽訂合約後5年內。 (二)此工作本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由廠商承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09:4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宜蘭縣政府111年10月17日府交運字第1110161646號函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性質業務單位已有前例,考量業務內容性質與契約適用性後,由業務單位決定沿用前例之範本格式。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停車場經營業,並無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有營運管理「國道客運轉運站」、「國道服務區」或「交通運輸場站」經驗之一般行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國道客運轉運站」、「國道服務區」或「交通運輸場站」之營運管理契約或得標之決標公告等相關營運管理經驗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逕購: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本案採公開招標最高標且公開底價:新臺幣4,800萬元整。 2.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公共運輸科閱覽。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交通處』投標專用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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