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180020@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依契約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契約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逕領:逕向本府政風處免費洽領。
2.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土木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交通處』專用信箱。
4.本工程為本府與管線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招標各自訂約,本府道路工程預算1億5,208萬0,975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線工程預算為1,739萬8,500元,得標廠商須以工程總合價目表內之工程名稱與本府及管線單位分別訂約,此部份請投標廠商詳閱。
5.本案工程部分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已編列4,000萬元),倘後續預算經部分刪減或未獲補助,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本工程工期540日曆天,需與台電電纜地下化、中華電信及自來水公司埋設新管線等相互配合施工,預定開工日期為115年5月。
新增公告說明事項:
1.工程進行期間瀝青混凝土項目物價波動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
2.施工期間欲進行瀝青混凝土鋪設工程時,倘遇市場全面缺料,不可歸責於廠商時,得辦理停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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