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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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338,246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採購科及農業處處長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1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施工廠商購買回收料折價部分:瀝青刨除料1,122(T),依實做數量計算,由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200/T價購,固定單價不隨比例調整。
領購招標文件費用
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於等標期內可至本府交通處號誌及停車管理科閱覽。
2.部分招標文件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請自行下載自由軟體(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3.未盡事宜請詳見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5.資格標審查合格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6.本案為分年編列預算,倘後續年度地方配合款無法完成法定程序,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
64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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