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9840001@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本委託案於契約期滿前有意續約者,應於契約期滿前90日以書面向機關申請續約,並檢附成果報告等文件供機關審核,機關將參酌3年1次公私立托嬰中心基礎評鑑通過項目達90%或當年度訪視輔導改善情形達90%以上,新立案未滿1年機關將參酌當年度訪視輔導改善情形達90%以上,得辦理續約1年,期限至118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為379萬2,923元整,續約期滿後辦理重新招標;未達成條件則不予續約。
續約時依原契約(116年及117年)條件辦理,如因機關要求而變更契約內容,則應依變更後最新條件辦理,惟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倘所需經費未能完成法定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核定補助額度及實際需求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379萬2,923元整。續約時依原契約(116年及117年)條件辦理,如因機關要求而議定修正契約內容,則依變更後最新條件辦理,惟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倘所需經費未能完成法定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核定補助額度及實際需求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法人團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閱覽。
2.本案採公開評選服務建議書,準用最有利標,經評選優勝者依優勝名次依序辦理議價(僅議定契約內容不議定價格)。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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