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0485@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社會福利服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團體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章程、規程或業務項目具社會福利、兒童少年福利、家庭福利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並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團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標件工本費: 0元。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標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領: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閱覽。
2.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逕行與投標廠商採用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若本案議價決標時,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則先保留決標,俟預算審議通過後再行決標。若本案未獲議會審議通過,則為廢標;預算如經議會部分刪減,致不敷支應全部工作事項,則依預算通過數額調整部分工作事項。
4.評審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6.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投標專用信箱。
7.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採購案有無修正招標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並採必要之因應作法(變更內容不影響投標效果者除外),以維護廠商投標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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