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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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將依最近一次宜蘭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成績及訪視輔導改善情形決定是否同意續約,最近一次機構評鑑成績達甲等(含)以上或通過且每年訪視輔導改善情形達90%,得辦理續約2年,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為520萬8,000元整,並於續約期滿後辦理重新招標,反之,則不予續約。(餘詳投標須知第5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工本費,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 31 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社會福利服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法人團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逕領: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閱覽。
2.本案採公開評選服務建議書,準用最有利標,經評選優勝者辦理議約。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