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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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屆滿前辦理評核,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向本府申請後續擴充,機關得依評核成績及服務績效決定是否續約,每次續約2年,至多續約1次,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倘廠商拒絕機關契約條件,或於契約期滿2個月內前仍未達契約締結契約之合意,廠商喪失後續擴充資格,機關得另行辦理招標作業。本案後續擴充概估經費新臺幣402萬元整至116年12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工本費,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 31 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章程、規程或業務項目有實際提供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並依法登記之法人、專業機構、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逕領: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閱覽。
2.本案採公開評選服務建議書,準用最有利標,經評選優勝者辦理議約。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