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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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屆滿前辦理評鑑,成績達85分以上者,得向本府申請契約後續擴充,經機關依評鑑結果及服務績效決定是否同意續約,每次得續約2年,可申請1次,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每年度上限新臺幣266萬5,300元整,服務費用另行議定,共計新臺幣533萬600元整。另因本府110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先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所需預算採分年度編列且尚未完成籌編,倘機關以後年度預算未經審議通過或調整,將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政風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工本費,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章程、規程或業務項目有實際提供兒童福利之非屬營利事業並依法登記之法人、專業機構、團體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逕領: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資格標開標時間及地點於:另行通知。
5.評審簡報時間及地點於:另行通知。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閱覽。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方式,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後,採固定價金方式覈實給付。
3.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4.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5.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投標專用信箱。
6.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採購案有無修正招標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 文件內容,並採必要之因應作法(變更內容不影響投標效果者除外),以維護廠商投標權益。
7.110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先行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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