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SL107023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社區營造員培訓計畫

宜蘭縣政府 決標日:106/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440,000
原始預算
$ 1,440,000
底價金額
$ 1,4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區發展及合作科—陳彥融
聯絡電話 (03)9328822#322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社區發展及合作科—陳彥融
聯絡電話 (03)9328822#322
傳真號碼 (03)9314393
電子郵件信箱 tdl@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及109年將視業務推展實際需要、預算編列情形與承辦廠商履約成效審查結果,辦理後續擴充,服務費用另行議定,其金額共計為28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洽本府政風處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件工本費:免費(光碟片電子檔)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8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1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室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餘各階段期限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符合「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之專業服務廠商或法人、學術機構,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情行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洽本府政風處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申請「107年度社區營造員培訓計畫」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3.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可至社會處社區發展及合作科閱覽。 2.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洽本府政風處取招標文件。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區發展及合作科—陳彥融
聯絡電話
(03)9328822#322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社區發展及合作科—陳彥融
聯絡電話
(03)9328822#322
傳真號碼
(03)9314393
電子郵件信箱
tdl@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及109年將視業務推展實際需要、預算編列情形與承辦廠商履約成效審查結果,辦理後續擴充,服務費用另行議定,其金額共計為28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洽本府政風處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件工本費:免費(光碟片電子檔)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8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1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室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餘各階段期限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符合「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之專業服務廠商或法人、學術機構,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情行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洽本府政風處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申請「107年度社區營造員培訓計畫」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3.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可至社會處社區發展及合作科閱覽。 2.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洽本府政風處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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