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SO112018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宜蘭交通安全宣導號誌燈控制器刊掛

宜蘭縣政府 決標日:112/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潤美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新聞科-蔡瑋倫
聯絡電話 (03)9251000#2533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新聞科-蔡瑋倫
聯絡電話 (03)9251000#2533
傳真號碼 (03)9255483
電子郵件信箱 caviliere@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10:4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本府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秘書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8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公司行號「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得投標,且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103條或其他法規所稱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購招標文件費用 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一)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之。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網站下載。 (三)專人遞送投標標件者,需於招標公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先行至本府收發室押註送達時間,再至收發室右側標件投遞所投入秘書處專用信箱,逾限或未依規定投遞視為無效標。廠商標件如有大宗附件不克投入專用信箱,附件資料由收發室代收後轉交採購單位保管。 (四)部分招標文件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請自行下載自由軟體(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聯絡人
新聞科-蔡瑋倫
聯絡電話
(03)9251000#2533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新聞科-蔡瑋倫
聯絡電話
(03)9251000#2533
傳真號碼
(03)9255483
電子郵件信箱
caviliere@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10:45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本府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秘書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8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公司行號「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得投標,且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103條或其他法規所稱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購招標文件費用
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一)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之。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網站下載。 (三)專人遞送投標標件者,需於招標公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先行至本府收發室押註送達時間,再至收發室右側標件投遞所投入秘書處專用信箱,逾限或未依規定投遞視為無效標。廠商標件如有大宗附件不克投入專用信箱,附件資料由收發室代收後轉交採購單位保管。 (四)部分招標文件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請自行下載自由軟體(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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