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itychiu@mail.e-land.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金額上限為1,000,000元,項目為本案需求說明書所列收錄訊號,由同時側錄12路訊號擴充至20路訊號所須設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領文件電子檔光碟之工本費:200元整;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150元整,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本府地下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秘書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器批發業(F11302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
領購招標文件費用
1.領標費用:標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5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2.電子領標費用: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
,摯據洽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政風處」(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宜蘭縣有線電視數位化高畫質收錄系統採購』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3.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秘書處新聞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覽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秘書處」投標專用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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