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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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增購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及電子領標(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人事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依本府通知之指定日期配合辦理(114年10月2日上午10時以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C104020)或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203010)或法人團體。
二、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之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免費領取: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三、評審簡報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另行通知 。
四、議價時間及地點:優勝廠商,另行通知 。
五、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逕行與投標廠商採用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六、本案採複數決標本府保留項目及數量之組合權利。
七、本案預估採購1455盒,並依最後實際採購數量結算。
八、招標文件可向本府人事處福利科閱覽。
九、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十、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人事處投標專用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7,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