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ejoekuo@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本府一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地政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規定認定之租屋服務事業,且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完成設立登記並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且投標廠商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11)、租賃住宅包租業(H706021)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H704031) (三項兼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二)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其他
1.書面資料可至本府地政處地權科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地政處專用信箱,未蓋時間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6.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 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決標予2家廠商;以公開評選方式評選優勝廠商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本案規劃辦理件數包租50件、代管50件,經評選僅1家優勝廠商,承攬件數全部,服務範圍為全宜蘭縣內,為包租方案50件及代管方案50件,承攬總金額為1,262萬7,000元整;經評選予2家優勝廠商,第一名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約契約範圍(蘭陽溪以北或蘭陽溪以南),第二名則選擇另一範圍,承攬件數、總金額均分,每家承作包租方案25件及代管方案25件,第一、二名優勝廠商承攬總金額皆為631萬3,5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宜蘭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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