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NSL106010 已決標公告

阿蘭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地籍整理及土地分配作業

宜蘭縣政府 決標日:106/09/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得盈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芳慈
聯絡電話 (03)9251000#1191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游芳慈
聯絡電話 (03)9251000#1191
傳真號碼 (03)9253066
電子郵件信箱 about@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詳公告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寄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2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02 17:30
開標時間 106/10/03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文室(地政處投標信箱),須經收文室收迄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H701070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及EZ08011測繪業、法人或學術團體服務項目有土地重劃項目及測繪業,證件齊全,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文件工本費,取得繳費憑證後,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1)」。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阿蘭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地籍整理及土地分配作業」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並付回郵150元整(快捷郵件),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其他 1.本委託案履約期限:採日曆天計算,除契約書第2條第3項第8款經機關指示時程或配合訴願、訴訟結果辦理外,其餘各項工作應於該案重劃計畫書公告期滿日起2年內全部辦理完成(詳契約書第7條)。 2.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地政處重劃科閱覽。 3.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4.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5.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收訖,並加註收件日期、時間再投入地政處投標專用信箱。 6.重劃計畫書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0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芳慈
聯絡電話
(03)9251000#1191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游芳慈
聯絡電話
(03)9251000#1191
傳真號碼
(03)9253066
電子郵件信箱
about@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詳公告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寄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2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02 17:30
開標時間
106/10/03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文室(地政處投標信箱),須經收文室收迄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H701070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及EZ08011測繪業、法人或學術團體服務項目有土地重劃項目及測繪業,證件齊全,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文件工本費,取得繳費憑證後,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1)」。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阿蘭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地籍整理及土地分配作業」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並付回郵150元整(快捷郵件),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其他
1.本委託案履約期限:採日曆天計算,除契約書第2條第3項第8款經機關指示時程或配合訴願、訴訟結果辦理外,其餘各項工作應於該案重劃計畫書公告期滿日起2年內全部辦理完成(詳契約書第7條)。 2.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地政處重劃科閱覽。 3.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4.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5.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收訖,並加註收件日期、時間再投入地政處投標專用信箱。 6.重劃計畫書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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