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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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及採購科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文室(勞工處投標信箱)須經收文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顧問服務業(I103)、藝文業 (J6)、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JB)。
(二)以上須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補充評選會議時間110年10月18日下午1點30分。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二)招標文件及圖說可於公告期間至宜蘭縣政府勞工處青年事務科閱覽。
(三)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110年10月18日下午1點30分。
(四)本案請投標廠商詳予估價。
(五)有關專人遞送投標標件者,需於招標公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先行至本府收發室押註送達時間,再至收發室右側標件投遞所投入專用信箱,逾限或未依規定投遞視為無效標。廠商標件如有大宗附件不克投入專用信箱,附件資料由收發室代收後轉交採購單位保管
(四)本招標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五)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經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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