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電子郵件信箱
yuehpei@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並經延續性計畫評鑑作業通過時,依原契約條件得續約1年,擴充金額822,36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勞工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第一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第二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第四類: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其他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網站下載。
二、本案採固定價金給付,請投標廠商詳予估價。
三、專人遞送投標標件者,需於招標公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先行至本府收發室押註送達時間,再至收發室右側標件投遞所投入勞工處專用信箱,逾限或未依規定投遞視為無效標。廠商標件如有大宗附件不克投入專用信箱,附件資料由收發室代收後轉交採購單位保管。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購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1.免費領取: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
(1)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可於公告期間至宜蘭縣政府勞工處青年及就業職訓科閱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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