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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一樓農業處處長室及採購科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請於加蓋收件時間戳章後投入教育處專用投標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內,賣方須完成產權移轉登記(詳公告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已有前例,業務單位沿用前例因應本案類型所制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持有宜蘭縣政府所有各級學校目前承租、無償使用之都市計畫內、外土地之所有權人,且無下列四款情形之土地所有權人,始得參加投標:
(一)開闢之初即由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無償提供做校地使用。
(二)前經機關辦理徵收或協議價購,惟未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者,或土地登記簿已有公告徵收註記或設定他項權利者。
(三)欲投標之土地現為學校部分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尚未辦理分割完成者。
(四)學校使用私有土地有爭議者(已領補償費或已捐贈但未過戶、產權限制登記),須俟無待解決之爭議事項後始得投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標:無。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無。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領取招標文件,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書面資料可至本府教育處教育資源管理科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教育處專用信箱,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決標日起30日內,賣方須完成產權移轉登記,若有特殊情形者由雙方合意之期限內辦理完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