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CL0821@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及採購科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民政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訖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投標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購招標文件費用
電子領標費用: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預算費用暫以793萬6,646元,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第一類)所列各級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乘上折數98%計算(包含規劃占10%,設計占45%,監造占45%)。另「拆除執照申請及簽證」預算20萬元、「建築物室內裝修圖說審查作業費、申辦簽證費及結構補強設計費」預算18萬元,採固定費用給付。
2.招標文件可於公告期間至宜蘭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閱覽。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民政處」專用信箱。
5.部分招標文件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請自行下載自由軟體(例如:NDF、ODF)開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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