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y3096@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於109年12月31日前,其擴充採購項目與本案有關,所需金額為新臺幣30萬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招標文件工本費新新臺幣0元(電子光碟)。
2.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標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招標文件費用20%)。
◎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民政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地點
宜蘭縣羅東鎮(履約地點本府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並於活動3日前通知)
履約期限
109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完成活動有關工作,餘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之廠商屬具音樂展演空間業(營業項目代碼:J603010)。(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者。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 自認合於投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以電子領標、親自領購投標文件。
2. 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3.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更正公告
(一)本案因更正招標文件內容(如活動計畫書),特此更正公告。
(二)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上網重新下載。
(三)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不更動。
第2次更正公告
(一)本案因前次更正公告未抽換區域圖(園區配置)及修正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位之履約地點補充說明,特此更正公告。
(二)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上網重新下載。
(三)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不更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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