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SO105022 已決標公告

「105年宜蘭縣市區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

宜蘭縣政府 決標日:105/10/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季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8,000
原始預算
$ 41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長晃
聯絡電話 (03)9251000#1371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長晃
聯絡電話 (03)9251000#1371
傳真號碼 (03)9253771
電子郵件信箱 ak5276@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政風處(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電子檔工本費:2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3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4 09:00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室1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建設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90日曆天內(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認可,具合格證件,且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公司、行號;或屬已立案之法人、學術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宜蘭縣政府政風處」,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宜蘭縣政府」,另需附回郵票資150元快遞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文件工本費,取得繳費憑證後,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3.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公共運輸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建設處』投標專用信箱。 4.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詳投標須知34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2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長晃
聯絡電話
(03)9251000#1371
機關代碼
3.76.42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公共運輸科-李長晃
聯絡電話
(03)9251000#1371
傳真號碼
(03)9253771
電子郵件信箱
ak5276@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政風處(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電子檔工本費:2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3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4 09:00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室1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建設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90日曆天內(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認可,具合格證件,且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公司、行號;或屬已立案之法人、學術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宜蘭縣政府政風處」,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宜蘭縣政府」,另需附回郵票資150元快遞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文件工本費,取得繳費憑證後,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3.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公共運輸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建設處』投標專用信箱。 4.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詳投標須知34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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