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ely@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樓採購科及農業處處⻑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商旅遊處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宜蘭縣政府114年12月1日府旅管字第114020499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收⼊性質,⼯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適⽤於⽀出性質。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証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4年預算權利⾦新臺幣8萬9,400元,訂底價,不公告底價。
公開取得⽂件領取⽅式及處所
1. 免費領取:請於截⽌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本府政⾵處領取招標⽂件。
2. 電⼦領標:請於『電⼦領標及電⼦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件。
3. 電⼦領標者不收取標件⼯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約招標⽂件費
⽤20%)。
其他
1. 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 廠商親遞投標⽂件者,請送⾄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商旅遊處』專⽤信箱。
3. 投標廠商若未達三家,已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逕⾏與投標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續辦。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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