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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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五峰旗風景特定區相關遊憩設施(含建築工程及公共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及其他相關工作,所需金額為新臺幣550萬元整,期間為決標次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如屬原契約項目,服務費率(用)依原契約費率(用)辦理,不另行議定;如屬新增項目,另行辦理議價。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一樓採購科及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工商旅遊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210日曆天內分階段完成,餘詳邀標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參與之廠商應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之技師應包括土木工程科)或景觀、室內設計業 (經濟部營業代碼I503010)項目者,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工商旅遊處遊憩規劃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專用信箱。
4.評選簡報時間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5. 本案預算金額是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工程經費暫估5,313萬元,建築工程4,263萬、公共工程1,050萬元。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第二類建築物工程所列各級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乘上折數100%估算;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所列各級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乘上折數100%估算;包含鑽探費用22萬5,000元(預計50公尺,每公尺固定單價4,500元)、測量費用2萬元,設計階段生態檢核10萬元,不另行議價。固定單價及建造費用百分比部分,如廠商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本案總計畫經費6,235萬元,在不逾上述經費額度下,規劃、設計、監造、鑽探、測量、生態檢核、綠建築標章、水土保持、工程額度可進行調整。
6.執行本案相關履約文件(含業主及施工廠商公文往返、計畫書、送審文件、相關成果及簡報等相關資料),均應於履約期間於每個月底前提供當月電子掃描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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