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gyuwu@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保留增購與本案施作範圍(宜蘭河流域)內相關龍舟所需及其他遊憩設施(鑽探、測量、水理分析、設計及監造等)費用計新臺幣200萬元之權利,相關服務費率依原契約決標費率與決標固定單價,不另行議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一樓採購科及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工商旅遊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20日歷天內分階段完成,餘詳需求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參與之廠商應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為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之技師應包括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或景觀、室內設計業(經濟部營業代碼I503010)項目者,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其他: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20日歷天內分階段完成服務實施計畫書(20日)、基本設計成果(40日)及細部設計成果(60日),餘詳需求說明書。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工商旅遊處遊憩規劃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專用信箱。
4.評選簡報時間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5.部分招標文件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NDC ODF),即能開啟文件。
6.本案為技術服務具有知識經濟特性之勞務採購,符合「採購法第52條第2項」以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為原則情形,爰採「固定費率」方式決標,其固定費率為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所列各級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百分之百計,如廠商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7. 本案整體總服務費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其中設計服務費非建築物部分新臺幣80萬元是以建造費用(暫估非建築物部分新臺幣1,450萬元,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計,依上述所列各級服務費率百分比乘上折數100%估算),以上僅為概估金額,總經費(測量、鑽探、水理分析及設計等)暫定為新臺幣100萬元以內,實際額度仍須視相關成果之個案屬性執行。
8.地形測量費用依實際施作數量計給,採固定價金每公頃地形測量費為新臺幣1萬5,000元整。(已含簽證及報告相關費用,不足1公頃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依比例核算);地質鑽探及試驗費用依實際施作數量計給,採固定價金每公尺地質鑽探取樣試樣費為新臺幣3,500元整。(已含簽證及報告相關費用);水理分析費用採固定價金為新臺幣15萬元。(已含簽證及報告相關費用)。此3項費用不另行議價,固定單價部分,如廠商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9.執行本案相關履約文件(含業主及施工廠商公文往返、計畫書、送審文件、相關成果及簡報…等),均應於履約期間每個月底前提供當月電子掃描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