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mes0630@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擴增頭城濱海森林公園周邊設計及監造工作,所需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服務費率依原契約費率,不另行議訂。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一樓採購科及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工商旅遊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90日歷天內分階段完成基本設計(30日)及細部設計(60日),餘詳邀標書。
廠商資格摘要
參與之廠商應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之技師應包括土木工程科)或景觀、室內設計業 (經濟部營業代碼I503010)項目者,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領: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工商旅遊處遊憩規劃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專用信箱。
4.評選簡報時間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5. 本案預算預算金額是以建造費用(暫估3,500萬元:建築工程約1,771萬,建築物工程部分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第二類),其中不包含規劃部分,另設計及招標決標佔45%,監造佔45%;非建築工程約1,729萬,非建築物工程部分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計,依上述所列各級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乘上折數100%估算);地形測量、地質鑽探及試驗費用詳契約第三條計,固定單價費用(地形測量約2公頃,每公頃20,000元;地質鑽探及試驗約30公尺,每公尺3,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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