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ckharry19@mail.e-land.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電子檔(光碟乙片)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本府地下室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工商旅遊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60日曆天(不含行政作業時間,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水利或礦業安全或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為水利或應用地質)。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買者請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費用後,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2.郵購者,匯票抬頭須註明「宜蘭縣政府」並附回郵150元寄至本府政風處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礁溪及員山溫泉區管理計畫與範圍檢討及員山內員山溫泉區公共管線規劃設計」購置招標電子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3.電子領標者: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書面資料可至本府工商旅遊處遊憩規劃科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專用信箱,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詳投標須知36條)。
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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