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594@mail.e-land.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甲方增購之權利,於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視甲方未來年度工程經費籌措情況及廠商履約情況,保留增購120萬元之權利,以擴增後續蘇澳冷泉周邊人本串聯改善工程(文小四、阿里史)監造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自認合於投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以電子領標、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及圖說,郵購或親自領購者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購者請將前述費用連同招標 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凱旋里縣政北路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蘇澳冷泉周邊人本串聯改善工程-太平路、蘇南路」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
3.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招標文件工本費,取得繳交憑證後,向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電子檔光碟)。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標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招標文件費用20%)。
開標地點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室1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投標專用信箱)。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開始作業至工程竣工驗收後,餘各期限詳契約第八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為土木、結構、水利工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之技師應包括土木、結構、水利工程)及景觀、室內設計業 (經濟部營業代碼I503010)項目者,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工商旅遊處遊憩規劃科閱覽。
2.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投標專用信箱。
5.本案預算是以建造費用(暫估800萬元)百分比上限98%計算。
更正公告
(一)本案因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如蘇澳冷泉周邊人本串聯改善工程-太平路、蘇南路工程圖說)並修正部分招標文件,特此更正公告。
(二)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上網重新下載;於本府購買者,請附收據至本府政風處抽換光碟片電子文件。
(三)因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故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如上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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