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n05641@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F農業處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農業處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廠商營業項目為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10倍)。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工程屬性,基本資格廠商即可承攬。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2.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億28,00萬元,112年度撥款上限為3,658萬5,000元,餘俟以後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撥付,以後年度預算如未獲宜蘭縣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農業處農村發展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農業處』專用信箱。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如預算或相關費用未通過法定程序時,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契約相關規定研議辦理終止或解除契約,已履約部分亦依契約規定支付。 6.依據「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稅徵收自治條例」,本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應由承攬廠商繳納特別稅,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特別注意。(該自治條例可至本府法規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glrslaw.e-land.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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