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和勳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ljs580214@tmail.i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和勳巷1號
開標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和勳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和勳巷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記載有關本案廚房、廚具設施相關產業項目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
短,並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校校舍規畫與一般校舍不同,請於投標前務必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現場勘查。另投標廠商需填寫場地會勘,並於會勘期間將本件須由校方人員簽章,並附於投標文件裡,如廠商未檢附場地會勘單,校方有權可進行棄標。
三.為避免因廚房施工造成全校師生之供餐中斷或困擾,因此本採購案之施工期間為暑假(111.07.01~111.08.29)時間,請確實掌握施工日期;如因疫情等因素,在不影響師生用
餐前提下,本校得酌予調整施工期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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