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中興路3段67號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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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擬向得標廠商增購金額為323萬2,067萬元,項目內容為中興國小行政大樓、中正堂及幼兒園、興中國中教學大樓及活動中心、利澤國中涵化樓及遊藝館、利澤國小松竹館、冬山國小敬業樓及勵志樓、東興國小普通教室、順安國小南棟教室、廣興國小向善樓及廣興樓、南澳國小新、舊教室大樓共十六棟結構補強設計及監造工作,期間為108年6月至110年6月。但經詳細評估後,結果確定不需進行補強或需拆除者,則補強設計監造作業不再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中興路3段67號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中興路3段6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中興路3段6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範圍土木、結構工程)或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等廠商者,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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