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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上限含本約共145萬元,得依原契約單價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約方式進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北成路一段125號(本校校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北成路一段125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之基本資格:凡與本標案有關之廠商未受停權處分,並持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者均可參加,營業項目具有C306010成衣業、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CJ01010製帽業、C701010印刷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販售相關行業。。
(2)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資格審查114年9月3日上午9時00分
評審會議114年9月3日上午10時30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