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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購:請於截標期限內(上班時間8:00-16:00)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標件工本費NT100元後,憑證領取招標文件(光碟1片)。2.郵購:請將前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並附回郵150元郵寄至本校總務處。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東光樓無障礙昇降設備暨通廊增建工程」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依法設立登記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各該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基本資料文件正本: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造業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及切結書A
(4)押標金票據或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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