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1120703 已決標公告

「112-113年度設置學校社區共讀站」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08/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羅志鑑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805
原始預算
$ 168,80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42.96.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小筠
聯絡電話 (03)9382704#502
機關代碼 3.76.42.96.15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聯絡人 林小筠
聯絡電話 (03)9382704#502
傳真號碼 (03)9380930
電子郵件信箱 cafeinnq223@tmail.i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68,80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行務處(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 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5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情境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行務處(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18日前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免送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或 2.室內裝修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須含「專業設計」及「施工廠商」)。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採固定費率,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第一類所列各級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百分之8.6計,實際服務費用依據實際建造費用計算。 2.訂於112年9月6日(三)10時10分於本校情境教室辦理評審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96.15
聯絡人
林小筠
聯絡電話
(03)9382704#502
機關代碼
3.76.42.96.15
單位名稱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聯絡人
林小筠
聯絡電話
(03)9382704#502
傳真號碼
(03)9380930
電子郵件信箱
cafeinnq223@tmail.i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68,80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行務處(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 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5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情境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行務處(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18日前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免送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或 2.室內裝修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須含「專業設計」及「施工廠商」)。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採固定費率,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第一類所列各級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百分之8.6計,實際服務費用依據實際建造費用計算。 2.訂於112年9月6日(三)10時10分於本校情境教室辦理評審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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