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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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行務處(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 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行務處(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一段1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18日前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免送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或
2.室內裝修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須含「專業設計」及「施工廠商」)。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採固定費率,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第一類所列各級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百分之8.6計,實際服務費用依據實際建造費用計算。
2.訂於112年9月6日(三)10時10分於本校情境教室辦理評審作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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