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illykc1995@tmail.i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免費領取: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招標文件。2.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20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新馬路二號(本校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宜蘭縣立文化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新馬路二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或■__丙__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營業項目為EZ14010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或依法設立登記得從事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附加說明
1.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3.112年7月28日修正:
(1)投標須知-第十項-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增加資格。增加文字「或依法設立登記得從事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2)更正空白標單。
(3)更正本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增加內容與投標須知相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招標文件。2.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20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