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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77號本校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77號本校總務處
履約期限
於115/1/14-115/1/16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投標須知第⼗條、第⼗⼀條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廠商資格除上開資格摘要,尚須檢附1.交通部觀光署核發旅行業執照、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依投標須知第11條,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三、依投標須知第28條,電⼦領標廠商應⾃⾏付費領標及取得電⼦領標繳費憑據,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五、本案預定評選⽇期及地點:
(⼀)⽇期:114年10⽉9⽇(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本校第⼆會議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立復興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