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rtboy@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1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投標廠商無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案履約品質,收受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2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電子領標序號(適用電子領標者)
4.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需有農、林、營造業類相關業者並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5.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文件者,請送至南澳鄉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3.開標日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本件為第一次上網公開招標第一次需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且並無違反採購法第48條、細則第55調等相關規定者使得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辦理開標決標等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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