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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預計辦理後續擴充:
(一)期間:112年12月31日以前。
(二)金額上限:預算金額上限(標餘款)。
(三)內容:本案契約範圍。
(四)辦理方式:本採購案預留標餘款向得標廠商增購之
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
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
議(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2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未填寫營業項目者為無限制)
3.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 (含)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土木包工業 (含)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招標方式: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3.其他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5.開標日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6.本次為第二次公開招標。
7.開標當日如投標價均超過底價時得當場進行減比價未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比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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